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9-07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中标黑龙江省富锦市滨江大街及沿江景观带工程 PPP 项目社会资本方
近日,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安集团”)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收到采购人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
公司与龙安集团组成的联合体被确定为黑龙江省富锦市滨江大街及沿江景观带工程PPP 项目社会资本方中标人。现将中标项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富锦市滨江大街及沿江景观带工程 PPP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
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富锦市
3、项目总投资:49,900.57 万元
4、合作期:15 年(其中建设期:2 年,运营期:13 年)
5、合理利润率:7.08%
6、年度折现率:5.22%
7、建安费下浮率:0.02%
8、运营维护成本:18,720,000.00 元/年(此运营维护成本为第一
年)
9、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供热工程、燃气工程。景观带园林绿地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道路工程、铺装场地工程、广场工程、土方工程、电气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设施工程、景观建构筑物工程、其他工程。
10、回报机制:政府运营补贴+配套服务设施经营收益的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支付方式
11、项目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12、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13、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9,980.12 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为富锦市锦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992.05 万元,占项目公司40%股权;社会资本方为公司与龙安集团联合体,出资 5,988.07 万元,占项目公司 60%股权(社会资本内部出资安排详见“14、联合体成员及出资比例”)。
14、联合体成员及出资比例: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龙安集团为联合体成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10.1.3 条第二款的规定,联合体成员龙安集团是公司关联方。
公司与龙安集团分别承担社会资本方出资的 50%,出资比例各占项目资本金的 30%,均占项目公司 30%的股权。共同完成项目公司组建、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资产移交等PPP 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所涉及的各方面工作。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如该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对于公司在PPP 领域进一步积累项目经验,提升PPP 业务市场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由于项目期限相对较长,该项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联合体正与甲方洽谈合同,公司将在合同核心条款确定后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成交金额、项目履行条款等以正式合同为准。本次合作期间履行期较长,存在可能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中标城区至遂宁港通港大道工程 A 段B 段标段
近日,公司收到招标人四川奥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
公司成为城区至遂宁港通港大道工程A 段B 段标段(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中标人。
项目地点: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
中标价:人民币650,030,921.55 元
工期:20 个月
工程质量: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工程概况:本项目A 段长6.2 公里,双向6 车道,路基宽度50 米。
B 段长约2.8 公里,双向6 车道,路基宽度为50 米。
本项目占公司2018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19%。
公司接到上述中标通知后,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合同签订等事宜。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9 月3 日
报备文件
1、黑龙江省富锦市滨江大街及沿江景观带工程 PPP 项目社会资本方中标通知书;
2、黑龙江省富锦市滨江大街及沿江景观带工程 PPP 项目联合体协议;
3、城区至遂宁港通港大道工程 A 段 B 段标段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