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9-014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鹤大高速佳木斯过境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一航局”)、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设计院”)联合体收到招标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
中交一航局、公司与中交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被确定为鹤大高速佳木斯过境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标人。现将中标项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鹤大高速佳木斯过境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
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3、实施机构: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4、总投资:约210,512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含项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0,065万元,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5、特许经营期限:33.5年,含项目建设期(含设计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其中,建设期(含设计期)自政府方下达施工图设计开
始通知书之日起至交工日止,共计3.5年;运营期自交工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30年(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最后批准期限为准),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计。
6、政府运营期补贴年付费金额:5,570万元
7、建设内容:本项目路线全长25.837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0米,路面宽22.5米。
8、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
9、项目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10、运作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运营—移交(BOT)
11、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19,388万元(项目资本金全额作为注册资本金),占全部投资的56.7%。其中,政府方出资58,50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49%,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持有相应股份;社会资本利用自有资金投入60,888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51%(社会资本内部出资安排详见“12、联合体成员及分工”)。
12、联合体成员及分工:
公司与中交一航局、中交设计院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的获取、编制、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中交一航局负责,公司和中交设计院作为联合体成员配合完成。
联合体牵头人中交一航局、联合体成员中交设计院同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联合体各方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其中,中交一航局项目资本金出资金额30,444万元,占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50.00%,统筹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事宜,统筹负责项目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项目全周期相关工作,原则上承担本项目50.1%的施工份额;公司项目资本金出资金额30,383.112万元,占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49.9%,协助项目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项目全生命周期相关工作,原则上承担本项目49.9%的施工份额;中交设计院项目资本金出资金额60.888万元,占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0.1%,负责项目勘察设计工作。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如该项目顺利进行将对公司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在PPP领域进一步积累项目经验,提升PPP业务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抓住市场机遇开拓PPP项目,对公司起到积极作用。由于项目期限相对较长,该项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本项目的投资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成交金额、项目履行条款等以正式合同为准。本次合作期间履行期较长,存在可能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
报备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联合体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