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7-103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S5线(拉萨至泽当快速路)EPC总
承包项目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是对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2017-083”号公告的后续进展
公告。
合同类型及金额: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S5线(拉萨至泽当快速路)EPC
总承包工程暂定施工签约合同价人民币4,981,968,966.00元。
合同生效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
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目前合同已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勘察(含物探)周期:45日历天;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周期:4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周期:40日历天;施工周期:540日历天。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履行期内该项目若顺利实施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履行
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天气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合同签订情况概述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一公司签署EPC总承包特别重大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公司”)(截至目前,公司控股比例为99.58%,按实缴出资计算)签署《S5线(拉萨至泽当快速路)EPC总承包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发包人为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代建方),承包人为一公司、拉萨市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城建”)、西藏自治区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西藏设计院”)和招商局重庆交通可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设计院”)。
公司已于2017年8月31日对合同标的和当事人情况以及合同主
要条款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17-083”号公告。
近日,一公司收到了各方签署完成的《S5 线(拉萨至泽当快速
路)EPC总承包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各方最终确认如下:
发包人:拉萨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
承包人:一公司、拉萨城建、西藏设计院、重庆设计院
合同原拟发包人由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代建方)签署,变更为由拉萨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签署。公司“2017-083”号公告已披露的其他合同条款无变更。
二、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公司及一公司未来在西藏地区市场开拓及在其他地区承揽特别重大项目合同。合同履行期内该项目若顺利实施对公司及一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二)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协议的履行而对合同相对人形成依赖。
三、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天气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1日
报备文件
S5线(拉萨至泽当快速路)EPC总承包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