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7-09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和中交一公局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一公局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收到招标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国道丹阿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办、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
联合体成为黑龙江省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第A1标段(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中标人。
中标金额:人民币499,747,753元。
工期:25个月。
工程概况:路线起点位于黑龙江省国道丹阿公路呼玛镇西南8km
左右呼玛河大桥北侧桥头,沿旧路布设至红边村后左转,沿着呼玛镇城市规划区南侧山脚布线,利用呼玛县绕城路布线至龙源山野菜公司接回旧路,之后利用旧路布线13km后左转开新线绕过金山林场,在金山林场北2.5km接回旧路,继续沿旧路布线至三间房前开新线绕过三间房,在沿旧路布线经宋家店、三合、东山屯、新民、终于兴华乡北,本项目路线全长 78.0km,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联合体情况:公司与中交一公局设计院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牵头人”),中交一公局设计院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公司承担全部施工任务,中交一公局设计院承担全部勘察设计任务。(本项目勘察设计报价为3,624,485元。)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执行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协议书,负责完成联合体协议书规定的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作量并接受相应的工程费用,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发包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办理支付)均由牵头人负责;
(3)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负责联合体各成员间的协调等各项工作;
(4)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明示或暗示须遵守的其它规定。
责任和损失分担约定如下:
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承担相应任务的责任和损失,联合体各成员负有连带责任。联合体缔约各方均应认真履行联合体协议及与发包人签订的各项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维护联合体缔约各方的正当的合法权益。如因缔约一方在履行本协议和与发包人签订的各项协议中出现违约,导致联合体内另一缔约方受到牵连和损失的,由违约人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包括给另一缔约人造成的损失。
该项目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59%。
公司接到上述中标通知后,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合同签订事宜。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10月 26日
报备文件
1、国道丹阿公路中标通知书;
2、国道丹阿公路联合体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