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临2010-01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出售黑龙江省道S204 伊嘉公路汤旺河至嘉荫段公路(以下简
称汤嘉公路)收费经营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董事会审议和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汤嘉项目贷款主体变更正在办理中。
·本次交易尚需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评
估报告。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黑龙江省交通厅、伊春市政府于2009 年8 月17 日签
署了《黑龙江省道S204 伊嘉公路汤旺河至嘉荫段公路收费经营权回
购协议书(意向性)》,2010 年4 月20 日,三方签订正式回购协议,
约定黑龙江省交通厅以汤嘉公路审计后竣工决算总投资额51,305.65
万元为回购价格回购汤嘉公路收费经营权。
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实施尚需要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交易尚需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
所出具评估报告。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伊春市政府签订的《省道伊嘉公路(S204)汤旺河
至嘉荫段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汤嘉公路改扩建项目由本公司负责投资,项目的性质为建设、运营、转让为一体的BOT 项目。2003 年
省发改委以黑计建字【2003】1084 号文件批复总概算为54,335.64
万元,项目建设总里程119.934 公里,其中主线里程为96.212 公里
(设计等级为二级公路),支线里程为23.722 公里(设计等级为三级
公路)。项目于2004 年10 月25 日开工建设,2006 年10 月1 日交工
通车。
协议约定黑龙江省交通厅以汤嘉公路审计后竣工决算总投资额
51,305.65 万元为回购价格回购汤嘉公路收费经营权。回购价格中,
中央车购税专项资金16,900 万元、伊春市政府补贴1,600.2 万元以
及3,105.45 万元资金已由黑龙江省交通厅支付给我公司,剩余的汤
嘉项目在国家开发银行的项目贷款为29,700 万元,贷款主体将由汤
嘉项目变更为黑龙江省交通厅,该事项已由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
行将材料报送总行,近期将办理完毕。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从无形资产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
的汤嘉BOT 工程项目账面余额为59,162.53 万元,其中包含:(1)审
计后竣工决算总投资51,305.65 万元;(2)黑龙江省交通厅承诺承担
的公司贷款主体未变更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1,915.16 万元;(3)伊春
市政府作为存量资产投入的旧路5,941.72 万元。
59,162.53 万元账面余额的解决情况:总投资51,305.65 万元依
上所述已得到解决;1,915.16 万元贷款利息已由省交通厅承担,并
以资金方式偿还给本公司;5,941.72 万元存量资产来源为:2003 年
我公司与伊春市政府签订了《省道伊嘉公路(S204)汤旺河至嘉荫段
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2003 年10 月伊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
具了《<关于对伊嘉公路汤旺河至嘉荫段公路存量资产出具授权转让证明的函>的批复》,同意在运营期内将修建新路需利用的旧路及部分
地方道路的所有权转让给我公司,旧路的评估金额为5,941.72 万元。
目前汤嘉公路已竣工通车,并且已就汤嘉公路的收费权与黑龙江省交
通厅签订了回购协议,伊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收回我公司汤嘉
公路旧路存量资产所有权一事正在审批中,近期有望得到批复。待取
得批复文件后,汤嘉公路存量资产事宜将处理完毕。
交易标的:汤嘉公路收费经营权
交易标的类别:无形资产
三、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该项资产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
(一)根据国家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的规定,黑龙江省交通厅决定
回购汤嘉公路。
(二)由于汤嘉项目是伊嘉公路嘉荫县境内一段,纳入黑龙江省
交通厅鹤伊公路管理处收费,更加便于统一管理。
(三)受地方经济发展缓慢影响,该项目收费收入一般,偿还银
行贷款本息存在一定困难,公司应很好把握此次黑龙江省交通厅回购
契机,回避未来经营风险。
五、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回购,可以盘活公司资产,增强资金的流动性。
2、此次回购,对公司损益不构成影响,但存量资产被收回后公
司净资产会相应减少。
六、备查文件目录
《黑龙江省道S204 伊嘉公路汤旺河至嘉荫段公路收费经营权回购协议书(意向性)》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4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