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3-003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资料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根据《公司章程》第
一百一十六条“因发生紧急情况而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已就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时限向各位董事做出说明;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名李志军先生和薛明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两位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任期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薛明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其本人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李志军先生和薛明先生履历资料,认为李志军先生和薛明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拥有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李志军先生简历
2.薛明先生简历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4 日
附件:
李志军先生简历
李志军,男,1973 年 4 月出生,汉族,会计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湖南省
会计领军人才,中南大学、湖南大学 MBA 兼职导师;湖南工商大学、湖南工业大学会计学硕士生导师,湖南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中共党员。现任湖南工商大学教授,福建久策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九郎山职教科创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兼职董事,株洲市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兼职董事。曾任株洲冶炼集团财务部长、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财务部长等职。
截至目前,李志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薛明先生简历
薛明,男,1962 年 4 月出生,汉族,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拥有三十年
以上金融投资管理经验,持有中国证券基金业从业证书和香港非独立董事协会会员。现任渤海华美(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曾任财政部世界银行业务司和国债司副处长;中国光大集团新加坡地区总部副主任,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光大亚太新加坡上市公司董事,光大淡马锡中国投资基金董事;法国兴业银行大中华区董事经理;中国银泰集团副总裁,投资部总经理;美国百利吉亚(Beringea)基金(上海)投资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渤海产业基金任执行董事、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截至目前,薛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