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临 2024-001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3 年第四季度
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798.5774万份,实际可行权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4,067,997股,占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50.94%。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3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电科资【2021】423 号),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0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15 人调整为
310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009.8701 万份调整为 1,971.0757 万份,
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02.4675 万份调整为 492.7689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4.14 元/股调整为 23.89 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向 3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71.0757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为 23.89 元/股。关联董事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
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6、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手续,首次授予
登记数量为 1,971.0757 万份,授予人数为 310 人,并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披露
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
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971.0757 万份调整为
2,562.3984 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92.7689 万份调整为 640.5995 万份,
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3.89 元/股调整为 18.08 元/股。公司董
事会确定以 2022 年 11 月 4 日为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向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640.5969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8.08 元/股,剩余 0.0026 万份预留股票
期权不再授予,并作废失效。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55.3173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10 人调整为 303人,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562.3984 万份调整为 2,507.0811 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8、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为 640.5969 万份,授予人数为 110 人,并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8.08 元/股调整为 17.78 元/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03 人调整为 29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507.0811 万份调整为 2,432.4046 万份,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74.6765 万份。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价格为 17.78 元/股,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 294人,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98.5774 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10、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首次
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9 日期
间的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2023年11月 截至2023年 累计行权数量
序 首次授予第一 10日至12月 12月31日累 占首次授予第
号 姓名 职务 个行权期可行 31日行权数 计行权数量 一个行权期可
权数量(份) 量(份) (份) 行权数量的比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张宏 董事 107,738 0 0 0
2 侯志平 副总经理、 61,635 0 0 0
董事会秘书
3 陈建平 副总经理、 65,229 0 0 0
财务总监
4 马壮 副总经理 97,893 0 0 0
5 段黎峰 副总经理 59,358 0 0 0
6 陈伟 副总经理 75,156 0 0 0
7 黄斌 副总经理 75,156 0 0 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542,165 0 0 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7,443,609 4,067,997 4,067,997 50.94%
合 计 7,985,774 4,067,997 4,067,997 50.94%
注:1、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2、以上百分比数据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294人,2023 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202名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
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3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股份数量合计为 4,067,997 股。本次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