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临 2022-050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9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3、业务规模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44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8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39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玲,2005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2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1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 11 月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小哲,2019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3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 1 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国清,2002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10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4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 1 月
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6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2021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77.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1.9 万元。本期
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洽谈确定。2022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 2021 年度保持一致,费用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其洽谈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执业质量,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考虑到公司财务审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考虑到公司财务审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