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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0 沪市 电科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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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0:电科数字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600850:电科数字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编号:临 2022-021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有效期

  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的期限自协议约定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三年。●交易内容

  1、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等服务。

  2、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15.6 亿元,用于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应收账款保理和法人账户透支等业务。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融资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等服务。鉴于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控制的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2、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54 号院 4 号楼 4 层

  法定代表人:董学思

  注册资本:58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

  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良好,截至 2021 年度末,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1,084.02 亿元,净资产 105.80 亿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23.31 亿元,净利润
12.69 亿元。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财务公司向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包括:
  (1)存款服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综合授信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4)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将按公司的指示及要求,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服务价格的确定原则: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公司在其他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针对存款利率进行重新约定。

  (2)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依据当时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4)关于其他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除符合前述外,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该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应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3、交易限额

  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 50%(含)。


  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 15.6亿元,用于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应收账款保理和法人账户透支等业务。
  4、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公司按《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提升融资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财务公司具有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提升融资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此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况,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2022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江波、吴振锋、赵新荣、原普回避表决,5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交易原则进行的,对公司2022年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影响,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财务公司具有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协议内容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江波、吴振锋、赵新荣、原普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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