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脑”、“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2、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 2,512.3376 万份股票期权,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2,512.3376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2,685.2228万股的 5.89%。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2,009.8701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2,685.2228 万股的 4.7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 80.00%;预留期权 502.4675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2,685.2228 万股的 1.1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 20.00%。公司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期权的授予对象,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期权失效。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股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业务/技术骨干,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15 人(不含预留期权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5、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授予)为 24.14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一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 33%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二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 33%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后的
第三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 34%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
第一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33%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
第二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33%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后
第三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34%
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1、2022 年度较 2020 年度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且
第一个行权期 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2022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
均水平。
1、2023 年度较 2020 年度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且
第二个行权期 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2023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
均水平。
1、2024 年度较 2020 年度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且
第三个行权期 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2024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
均水平。
注:1、上述“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但未扣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成本前的经审计的数值为计算依据;2、上述“净资产收益率”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净资产为扣除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影响的净资产值。
8、激励对象的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本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9、本激励计划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拟定草案并提交董事会批准后,须满足如下条件方可实施: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审核批准、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就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将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10、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授予首次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11、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 录
第一章 释 义 ...... 6
第二章 总 则 ...... 8
第三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9
第四章 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情况 ...... 11
第五章 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行权期和禁售期 ...... 13
第六章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 16
第七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和行权条件 ...... 17
第八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20
第九章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 22
第十章 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 24
第十一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 27
第十二章 特殊情形的处理 ...... 29
第十三章 本计划变更与终止 ...... 32
第十四章 附 则 ...... 33
第一章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名词或简称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华东电 指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脑
中国电科 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 指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激励计划、本计划 励计划
股票期权、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
定的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标的股票 指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购买的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授股票期权的公司董
激励对象 指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经公司董事
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
响的核心业务/技术骨干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授权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
必须为交易日
有效期 指 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
注销完毕之日止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权完成登记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
日之间的时间段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
易日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
的行为
行权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
励对象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
足的条件
薪酬委员会 指 本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