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编号:临2015-031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况
2014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4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4年12月29日,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38名激励对象授予732.652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9.91元/股。
公司首次股权期权授予的相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公告》(临2014-064)。
公司已于授予日向激励对象相应授予了股票期权。
二、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的原因及依据
1、调整原因
2015年5月5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21,744,887股)为基数,按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5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80,436,221.75元。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现金红利分配实施完毕。
2、调整依据
根据《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如发生派息事项,则调整方法如下: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根据计算公式,调整后的行权价格P=P0-V=19.91-0.25=19.66元/股
三、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的授权及批准
2014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股份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1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公司董事会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9.91元/股调整为19.66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公司尚须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