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上海临港 编号:临 2022-024 号
900928 临港 B 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 人
上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1,901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9 人
2020 年业务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2020 年上市 客户家数 529 家
公司(含 A、 审计收费总额 5.7 亿元
B 股)审计情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况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
涉及主要行业 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
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累计
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
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
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
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在 何时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师 从事上市 本所执业 公司提供审计 审计报告情况
公司审计 服务
2021 年,签署泛微网络、复洁
项 目 合 周立新 2009 年 2010 年 2012 年 2022 年 环保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伙人 2020 年,签署捷安高科、复洁
环保 IPO 申报审计报告。
2021 年,签署泛微网络、复洁
周立新 2009 年 2010 年 2012 年 2022 年 环保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签 字 注 2020 年,签署捷安高科、复洁
册 会 计 环保 IPO 申报审计报告。
师 2021 年签署上海临港和凯龙
金乾恺 2013 年 2013 年 2017 年 2019 年 高科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签署上海临港2019年
度审计报告;2019 年签署上
海临港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签署桂林三金 2020
质 量 控 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签署
制 复 核 李江东 2010 年 2008 年 2008 年 横店东磁 2019 年度审计报
人 告;2019 年,签署横店东磁和
大博医疗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聘任天健事务所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报酬为人民币172万元,
担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报酬为人民币 50 万元。2022 年度的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公司将根据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人员配置等因素,与
天健事务所协商后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天健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
良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从业资格符合《证券法》的
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经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履行
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天健事务所在 2021 年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中,履行了审计机构必要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天健事务所相关从业资格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多方面均符合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 11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 6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本次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