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7 证券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4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14 年8月5日
●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552.5万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8.88元/股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4 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
次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552.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为 2014 年8月5日、 授予价格 8.88元/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2014 年5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
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在
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张晶、敖志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发表了独立意见。2014年6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对上述激励计划进行修订,随后公司将有关本次修订后的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上相关事项于 2014 年5月23日、2014 年6月20日披
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4 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并对所确定的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激
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
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
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合法、有效。2014 年 6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对上述激励计划的修订。以上相关事项于 2014 年5月23日、2014 年
6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4 年 7月 10 日,公司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重庆万里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相
关事项于 2014 年7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4 年7月30日,公司通过现场会议、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以
上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相关事项于 2014
年 7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4 年8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激励对象李永利在首次授予前已申请辞职,不再符合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取消拟对其授
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0万股;激励对象穆帮华、罗斌、于丹、李宾、南祖
社、段吉旺、刁伟等7人因资金原因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5.5万股。
据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2人调整为34人,【本
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挂网披露的《万里股份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08万股调整为552.5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668万股
相应调整为612.5万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各项授予条件均已成就,确定以 2014 年
8月5日作为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34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552.5万股
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相关事项于 2014 年8
月 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1、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