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 B 编号:临 2022-025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精神,拟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内容纳入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第十二条 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财务负责人、董
书。 事会秘书。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第一百零七条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财务负责人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项 惩事项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
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第一百一十条 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
批准。 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律顾问应
当列席并提出法律意见。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财
第一百二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经理、总法律顾问、财务负责人;
第十章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与
计 总法律顾问制度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新增 第四节 总法律顾问制度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制
新增 度,设总法律顾问 1 名,发挥总法律顾问
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
公司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后续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上述条款的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