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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告

公告日期:2001-08-28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75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第三条第八款的规定,本公司对目前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第五次公告如 下:到目前为止,公司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已在6月26日、7月7日、7月26日、8月7日《 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作了详细披露,如有新的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27日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1年8月26日在上海浦 东新区张江高科园郭守敬路515号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公司监事会 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徐乐江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正文和摘要
  二、审议通过本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中期共实现净利润1300万元,弥补钢铁资产累积亏损后,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976万元。因公司还存在未弥补亏损,因此,中期利润不分配,也不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字(2000)2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2000)17号《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本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四、审议通过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200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试行方案》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公司实施延期支付激励制度》的议案
  决定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中实施延期支付激励制度,即确定一个合理的年度业绩 目标,如果激励对象经过卓有成效的努力后实现了股东预定的年度业绩目标,则按照当年的业绩表现核算一定的股权累积金对激励对象进行奖励。
  在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的情况下,按照不超过当年净利润的10%核算股权累 积金对激励对象进行奖励,股权累积金在当年经营成本中列支。
  七、审议通过《公司对外长期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公司通过子公司董事会在对子公司进行规范管理的同时,充分保证子公司自主 经营的法人地位。
  九、审议通过《收购和控股上海宝景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决定出资305.5万元向上海新万宝广告装潢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上海宝景 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61.1%的股权。
  十、审议通过《意向收购和控股上海宝利计算机集成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上海宝利计算机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公司)是一家从事计算机软件销售及系统开发,并提供有关硬件组装和技术服务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金为217 万美元。公司现有意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宝利公司53%股权。目前有关 收购的审计和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具体的收购方案将由下次董事会审议决定。
  十一、审议通过《成立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不超过15万元的津贴。
  上述第四、五项议案已由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上述第四、六和十二项议案需经2001年度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0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1年10 月15日(星期一)下午1:30时
  (二)会议地点: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515号
  (三)会议主要议程:
  1、 审议关于《公司实施延期支付激励制度》的议案
  2、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0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审议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1年9月2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及2001年9月2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上 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B股最后交易日为9月21日)。
  2、本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用 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六)登记地点: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515号大厅。
  (七)登记时间:2001年9月28日(星期五)9:00-16:00
  (八)注意事项: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自理。
  (九)联系事项:
  联系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515号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电话:021-50801155-1353
  传  真:021-38953436
  联 系 人:陈健、胡德康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 00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01年  月  日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二OO一年八月二十六日在宝信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1人,因出国而缺席的两位监事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 下议案。
  一、 公司2001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 公司2001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 公司《200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试行方案》的议案
  五、 关于《公司实施延期支付激励制度》的议案
  六、 关于《收购和控股上海宝利计算机集成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七、 通过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八、 关于召开200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通过的议案和决策过程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国家、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