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 B 股 编号:临 2023-025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拟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
公司上年度及以前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年报审计工作,累计服务11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需另行聘任会计师事务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众华所)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众华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
华所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 人员信息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2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59 人,注册会计
师共 31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 人。
3. 业务规模
众华所 2022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4,763.86 万元,审计业务
收入为人民币 44,075.2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7,476.38 万元。
众华所上年度(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5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
民币 9,370.80 万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
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同行业客户共 4 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所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
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众华所尚未实际承
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所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
任。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涉及众华所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有 3 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
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所。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有 1 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
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所。
5. 诚信记录
众华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9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
(涉及 2 人)和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涉及 24 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聂文华,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预计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斌,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预计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 戴光宏,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预计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合
计 130 万元。众华所本次中标价格为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9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合计 125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兴华所),连续为公司提供了11年的年报审计工作,上年度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中兴华所已为公司服务超过10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需另行聘任会计师事务进行年报审计工作。公司委托丹阳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众华所中标,初定服务期三年。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该所能满足公司的审计需求,同意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十届七次会议同意聘任众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