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4900921证券简称:丹化科技丹科B股编号:临2018-054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日起停牌,并于6月1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停牌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方及其他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达成,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于2018年9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8年9月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上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8年9月2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5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之前,针对《问询函》所述问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书面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披露的公告(临2018-046)。
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沟通、确认和核实,且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意见,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18年10月16日前回复《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披露的公告(临2018-047)、10月11日披露的公告(临2018-050)与10月13日披露的公告(临2018-051)。
经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及相关方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逐项进行落实,2018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问询函》的回复的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
券报》和《香港商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将在内部流程完成后尽快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并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0月1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尚需在标的资产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提交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审议,于董事会进一步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