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 B 股 公告编号:2024-021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募集资金不超过 5 亿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 1 亿元,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的约定存款、国债、理财产品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5 亿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 1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226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8 月对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4,576,880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9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4,655,556 元,扣除
发行费用共计 17,654,990.98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797,000,565.0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89号)。
公司已将上述实际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拟用于“特种缝制设备及智能工作站技术改造项目”和“投资设立南翔研发与营销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投资设立南翔研发与营销中心项目变更为特种缝制设备及智能工作站研发与营销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尚有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共 37,488.53 万元。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缩减特种缝制设备及智能工作站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规模,将剩余资金 2.8 亿元变更为投资收购上海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80%股权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4,622,665.84 元,募集资金余额
为 762,575,200.44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192,575,200.44 元,理财产品账户余额 570,000,000.00 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号 累计投入金额
1 特种缝制设备及智能工作站技术改造项目 11,500.00 838.48
2 投资设立南翔研发与营销中心项目 3,589.24 3,589.24
3 特种缝制设备及智能工作站研发与营销项目 37,448.53 3,034.54
4 投资收购上海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80% 28,000.00 -
股权项目
合计 80,537.77 7,462.27
注:“投资收购上海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80%股权项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于 2024 年 1 月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范围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的约定存款、国债、理财产品等(以下统称为“投资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不得质押。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四)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 1
亿元,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上述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情况递减,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投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已将上述实际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银行均为股份制上市商业银行,与公司除存在存贷款等业务往来外,不存在其他方面的关系。
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也将尽可能在上述银行中进行选择,如超出上述范围将选择安全可靠的投资机构合作,届时将会另行公告。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额度内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5 亿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 1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和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度,符合公司内控制度及相关监管规定。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八、公司累计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余额为 2.6 亿元,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