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3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 B 股 公告编号:2021-037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人民币 3,1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 LPR)产品、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平安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均为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1 年 9
月 6 日,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为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 LPR)产品(TGG21101554)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
(万元)
平安银行股 银行理财产 平安银行对
份有限公司 品 公结构性存 800 1.65%+0.0348*LPR_1Y -
(结构性存 款(100%保
款) 本挂钩LPR)
产品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2021年8月3 保本浮动收
日至2021年9 益型 - - - 否
月6日
2.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 LPR)产品(TGG21101555)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
(万元)
银行理财产 平安银行对
平安银行股 品 公结构性存 Max(1.65%,
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 款(100%保 800 4.33%-0.348*LPR_1Y) -
款) 本挂钩LPR)
产品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2021年8月3 保本浮动收
日至2021年9 益型 - - - 否
月6日
3.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 银行理财产品 兴业银行企业
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 金融人民币结 1,500 1.5%~3.27% -
款) 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2021年8月3日 保本浮动收益
至2021年10月 型 - - - 否
8日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本金保障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 LPR)产品
产品名称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 LPR)产品
认购金额 800 万元(TGG21101554) 800 万元(TGG21101555)
产品类型 本金保证
产品风险评级 二级(中低)风险
产品成立日 2021 年 8 月 3 日
产品到期日 2021 年 9 月 6 日(平安银行有权行使提前终止权和延期终止权,若确需行使,
平安银行将另行公告。)
资金到账日 产品到期日、提前终止日、延期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T+2)内将本金和收益划
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是否要求提供履 否
约担保
理财业务管理费 无
争议的解决 产品合同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应提交
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解决。
2、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认购金额:1,500 万元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成立日:2021 年 8 月 3 日
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0 月 8 日(兴业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该产品)
资金到账日:产品到期日当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争议的解决: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兴业银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 LPR)产品所募集的本金部分作为平安银行表内存款,平安银行提供 100%本金安全;衍生品部分投资于利率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利率衍生产品相挂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收益与中国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表现挂钩。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浮动收益与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表现挂钩。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低,平安银行、兴业银行保障公司本金的安全。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与银行保持
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771,754,259.88 4,676,723,702.52
负债总额 2,124,548,439.28 2,022,679,924.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10,259,177.73 2,348,657,055.45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643,332.18 319,956,588.29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3,100 万元,占 2021 年半年度末货币
资金余额的 4.80%,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列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五、风险提示
(一)流动性风险
在已成立的单期产品投资期内,公司没有提前终止权。
(二)政策风险
该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市场、法律及其他因素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此时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该存款产品。
(三)不可抗力风险
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产运行,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