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 B 股 公告编号:2020-011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20 年 3 月 18 日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660,200 份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授予660,200份股票期权,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20 年 3 月 18 日。
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审核<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 日至 3 月 12 日在公司官网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
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召
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并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披露了公告。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公司股票期权事宜进行了
核查,并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3月1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为:
1. 公司层面授予条件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层面授予条件
(1)根据绩效考核办法,股票期权授予前一个财务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 C 级或 C 级以上;
(2)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激励计划》的以下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③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660,200 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 授予日:2020 年 3 月 18 日;
2. 授予数量:660,200 份;
3. 授予人数:50 人;
4. 行权价格:8 元/股。
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按照以下价格较高者确定:
(1)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 6.86 元;
(2)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20 个、60 个、1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选取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8 元;
(3)公司 A 股股票单位面值(人民币 1 元)。
股票期权行权前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相应行权价格将参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有效行权期为自相关权益授出后的 36 个月。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后的 12 个月为锁定期,锁定期内激励对象不得行权。
股票期权授予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适用的境内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表安排分期行权: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当期行权条件未达成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由上市公司注销相关期权。
公司层面生效条件如下:
(1)在各生效年度的前一财务年度,公司业绩达到以下条件:
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下表所述的目标值: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前一个完整财务年度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6年到2018年的
三年平均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行权期 前一个完整财务年度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6年到2018年的
三年平均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三个行权期 前一个完整财务年度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6年到2018年的
三年平均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增长率不低于60%
(2)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层面生效条件如下:
(1)根据公司的绩效考核办法,股票期权生效前一个财务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到 C 级或 C 级以上;
(2)激励对象未发生按《激励计划》第三章规定不得参与本计划的情形。
7、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号 职务 姓名 授予期权数量 占本次授予总 占股本总额
(份) 量的比例 的比例
1 其他业务和管理岗位关键人员(50 人) 660,200 100% 0.12%
合计 660,200 100% 0.12%
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