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3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 B 股 公告编号:2020-008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的条件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数量下限为 500 万股,上限为 1,000 万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19 年 8 月 29 日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本次回
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后续的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
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7 日
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实施情况
2019 年 9 月 17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了首次回
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 2019-057 号公告。
截至 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5,752,878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5%,成交最低价 6.38 元/股,成交最高价 8.30 元/股,回购均价 7.65 元/
股,使用资金总额 44,002,527.88 元(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数量的下限,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股份变动表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5,752,878 股,按照公司目前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股份将带来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 A 股 304,645,850 55.53 304,645,850 55.53
条件股 其中:回购专用账 / / 5,752,878 1.05
份 户
B 股 243,943,750 44.47 243,943,750 44.47
总股本 548,589,600 100.00 548,589,600 100.00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暂时存放于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将用于公司后续的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