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0-069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12 月 16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前期,因个人原因,薛向岭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及在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在公司未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潘晓勇先生代行公司
董事会秘书职责。以上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
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0 号)。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赵其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赵其林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赵其林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未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对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
司董事会聘任赵其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个人原因,周荣卫女士提出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杨柳絮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在印尼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佳华”,股票代码:3991.HK)海外业务发展,同意长虹佳华下属全资子公司长虹佳华(香港)资讯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资讯”)及港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虹实业”)在印度尼西亚投资设立子公司(以下简称“印尼公司”)。印尼
公司名称:PT. CHANGHONG IT INFORMATION PRODUCTS INDONESIA(暂定名,以
最终设立登记为准);注册地址: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以最终设立登记为准);注册资本:200 万美元;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股东结构:
香港资讯出资 180 万美元,持有印尼公司 90%股权;港虹实业出资 20 万美元,
持有印尼公司 1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