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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39 沪市 四川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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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9-01-06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09-001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8 年12 月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
    于2008 年12 月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 名,实际出席董事11 名。
    公司监事长、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
    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间接控制子公司韩国ORION OLED CO.,LTD.转让
    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OLED 产业规划的顺利实施,满足OLED 项目研发资金需求,同
    意本公司间接控制子公司韩国ORION OLED CO.,LTD.(以下简称“OOC”)向四川
    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间接控制子公司韩国ORION PDP
    CO.,LTD.(以下简称“OPC”)转让位于韩国龟尾市工团洞257 号的部分土地使用
    权、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资产。截止2008 年9 月30 日,本次转让资产中土地使用
    权账面价值为423,688.85 万韩元,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账面价值合计为
    1,579,960.40 万韩元。
    根据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ORION OLED CO.,LTD.资产转让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亚超评估字〔2008〕第A18 号),以2008 年9 月30 日的评
    估基准日,本次OOC 转让标的资产账面价值为200.36 亿韩元,评估价值为203.90
    亿韩元,评估增值3.54 亿韩元。经OOC 与OPC 协商,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
    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203.90 亿韩元(不含税),本次交易款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由OPC 一次性支付给OOC。
    本次交易双方OOC 和OPC 最终实际控制人同为长虹集团,因此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巫英坚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以书面方式一致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表
    决,并出具了独立意见。由于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200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回避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