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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九百:上海九百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600838        证券简称:上海九百        编号:临 2026-007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6 年 3 月 16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 3 号院 1 号楼 1 层 1-8-379
  首席合伙人:申利超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42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224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0 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72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76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780 万元。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 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 3 家、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 家、农、林、牧、渔业 1 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 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 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80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该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金 690 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5,224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国府嘉盈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2 名执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8 名执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原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红燕,国府嘉盈合伙人,2009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 年开始在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 家。

  注册会计师:谢新华,国府嘉盈项目经理,2017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 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蕾女士,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国府嘉盈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68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
5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12 万元)。

  公司经理层将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市场原则确定 2026 年度审
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经与国府嘉盈协商,公司 2026 年度审计费
用为 68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 5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12
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对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认
真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无弃权和反对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