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5 、900925 证券简称:上海机电、机电 B 股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东怡大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34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349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8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43,567,112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515,183,529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28,383,5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3.1482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0.3729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775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庄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
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董事万忠培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14,465,498 99.8606 630,431 0.1224 87,600 0.0170
B 股 28,212,202 99.3962 170,621 0.6011 760 0.0027
普通股合计: 542,677,700 99.8364 801,052 0.1474 88,360 0.0162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506,610,258 98.3359 7,993,871 1.5517 579,400 0.1124
B 股 8,796,102 30.9901 19,580,421 68.9850 7,060 0.0249
普通股合 515,406,360 94.8193 27,574,292 5.0728 586,460 0.1079
计: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506,596,158 98.3331 8,005,271 1.5539 582,100 0.1130
B 股 8,796,102 30.9901 19,580,421 68.9850 7,060 0.0249
普通股合 515,392,260 94.8167 27,585,692 5.0749 589,160 0.1084
计: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 股 5% 以
上普通股股 491,073,58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东
持股 1%-5%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股东
持 股 1% 以
下普通股股 23,391,912 97.0218 630,431 2.6148 87,600 0.3633
东
其中:市值
50 万 以 下 21,047,162 98.8088 237,431 1.1147 16,300 0.0765
普通股股东
市值 50 万
以上普通股 2,344,750 83.4713 393,000 13.9905 71,300 2.5382
股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号
1 公 司 51,604,114 98.3057 801,052 1.5260 88,360 0.1683
2024 年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议案
关 于 修
订 公 司
2 章 程 部 24,332,774 46.3539 27,574,292 52.5289 586,460 1.1172
分 条 款
的议案
关 于 修
订 公 司
董 事 会
3 议 事 规 24,318,674 46.3270 27,585,692 52.5507 589,160 1.1223
则 部 分
条 款 的
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 2 项、第 3 项议案属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楼春晗、包诗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