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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33 沪市 第一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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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药: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日期:2023-04-01

第一医药: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公司代码:600833                                                公司简称:第一医药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556,293.25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729,010.8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0 元,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
-31,729,010.8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74,066,772.45 元,再扣除 2021 年度现金红利分配
15,616,044.29 元,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 226,721,717.28 元。

  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5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23,086,347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3,501,837.67 元,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3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一医药        600833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华艳                            奉竹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1号20楼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1号20楼

      电话                (021)64337282                  (021)64337282

    电子信箱            shcred@online.sh.cn              shcred@online.sh.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情况及发展阶段

  1、全国药店零售市场“慢时代”来临

  中康 CMH 数据显示,2018 年至 2022 年,全国药店零售市场增速分别为 6.9%、5.5%、3.6%、
2.1%及 10.2%。五年间,市场增速呈逐年下降趋势,但 2022 年由于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等品类的需求激增,市场规模同比实现两位数增长。2022 年上海市场药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 3.2%,增长主要源于新特药、医疗机构处方外流、医药电商等业务,而传统的 OTC 和医保业务则呈现负增长态势。

  2、行业集中度持续提高

  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 2021 年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 60.97 万家。
其中,批发企业 1.34 万家。零售连锁总部 6596 家、下辖门店 33.74 万家,零售单体药店 25.23 万
家。在政策和市场的推动下,我国药品零售连锁化率逐年提升,2017 年首次超过 50%,截至 2021
年底,我国药店连锁化率为 57.22%,较 2020 年的 56.50%增加了 0.72%。与 2011 年的 34.3%相较
增加了 22.9%。据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数据,2020 年到 2022 年,上海市场药品零售连锁企
业的数量分别为 4047 家、4216 家、4368 家,上海药店的连锁化率保持在 91%,高于全国平均水
平。2021 年 10 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5 年培育形成 5-10 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 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 70%”的目标,鼓励医药零售行业头部企业快速做大做强,行业集中度有望持续提升。

  3、专业化、差异化竞争成为共识


  国家药监局公布的《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度数据(2021 年)》显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全国零售药店总数达到了 58.96 万家,相较于 2020 年底的 55.39 万家,增加了 3.57 万家。据中康
发布的数据,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百强企业直营门店总数达到 10 余万家,比前一年增加近
1 万余家门店,占全国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数量的 30%。药店数量急剧增长之下,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送药到家、网络问诊、DTP 特药服务以及会员慢病管理等日渐成为连锁药店标配的服务举措,市场竞争已从单纯的跑马圈地、比拼价格,转为深耕专业服务,注重提供差异化会员服务的阶段。

  4、线上市场交易激增

  2020 年之后,药品销售从线下加速向线上迁移,医药电商的重要性不断提升。中康 CMH 数
据显示,药品 B2C 市场两大头部平台 2022 年上半年市场规模高达 254 亿,市场占比已高达 12%
(2020 年同期为 5%)。以 B2C、O2O 为代表的线上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增长速度远超线下实体药店。

  5、政策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1)带量采购、医保谈判提速

  国家《“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明确提出,到 2025 年各省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
购品种达 500 个以上,而国家医保局要求 2022 年每省达到 350 个以上集采品种,两年时间要达到
5 年计划的 70%进度,药品集采明显提速。

  2022 年 1 月 1 日,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正式执行,与
2021 年相比,共有 74 种新药纳入新版目录,谈判药品平均降价 61.71%,该目录总药品种类达到
2860 个。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连续 4 年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已累计将 507 个药品新
增纳入全国医保支付范围。

  (2)“双通道”政策逐步落地

  2021 年 5 月,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健委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
理机制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施行与医
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截至 2022 年 1 月 1 日,全国已有 28 省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出台相应的
落地政策。2021 年 11 月,上海市医保局发布《关于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截至 2022 年末,上海市已有 41 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双通道政策将有力地推动医药分家和处方外流。

  (3)医保个账改革及共济政策


  2021 年 4 月 13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
意见》正式发布,明确提出“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原本划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个人账户不再局限于个人,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2022 年6 月,上海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实施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家庭共济使用
有关事项的通知》,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上海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历年账户资金有结余的,可
自愿申请组建家庭共济网,将本人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共济成员。家庭医保共济政策使个人账户得到激活,短期内或将为医保药店带来增量。

  (4)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处方外流有望大幅推进

  2023 年 2 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
的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统筹用药保障。在加强药品价格协同、加强处方流转管理、加强基金监督等配套政策的共同作用下,零售药店销售便利性将更加突显,处方外流有望得到进一步推进。

  (5)互联网售药监管规范化,线上线下的监管更加一体化

  2022年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等,2022 年 9 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对于处方药网络销售管理明确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等;2022 年 11 月《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明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禁止通过网络销售。一系列政策进一步规范网售药品业务,监管一体化、线上线下相互协同发展的态势更加明确。

  (二)行业的周期性特点

  医药流通行业由于涉及医院用药配送和社会消费者用药的供给,除部分药品、非药品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或地域性用量变化,整个行业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相对较小,与其他季节性经营特征明显的行业相比,行业经济周期性不明显。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上海地区医药流通企业中的老字号,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公司法定经营资质完备,经营范围涵盖中西药品、营养保健品、医疗器械、中药饮片等,服务领域除安全用药、合理用药、
慢病用药等咨询指导外,还涉足中医诊疗、中药养身、健康自助检测、云医院等医药相结合项目。除此之外,公司座落在上海南京东路步行街上的第一医药商店,在业界和市场中具有广泛的知名度。

  公司在 2021 年商务部药品零售直报企业销售总额排名第 39 位,2022 年西普会药品零售综合
竞争力百强榜排名第 53 位,2022-2023 年度中国药店价值 100 强排名第 71 位。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的零售和批发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经营模式

  药品零售和批发属于医药流通范畴。医药流通是指连接上游医药生产企业和下游经销商以及终端客户,通过流通过程中的交易差价和提供增值服务获取利润的一项经营活动。

  (1)零售业务

  零售业务模式主要是从上游供应商采购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及健康便利品等商品,随后向终端消费者进行零售。

  (2)批发业务

  公司的批发业务模式主要是从上游供应商采购药品等商品,随后销售给终端医疗机构或其他医药等商品流通企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1.零售业务

  报告期内,医药零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05,348.7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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