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3 证券简称:第一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医药”或“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 号)(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相关内容以及其他条款,并授权经营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文内容 修订后的内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称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
沪府财贸(92)第 178 号文批准,以募集 沪府财贸(92)第 178 号文批准,以募集
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实施后,根据《国务院关于原有有 司法》实施后,根据《国务院关于原有有 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 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通知》和国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通知》和国
务院国发(1995)17 号文和上海市沪体改 务院国发(1995)17 号文和上海市沪体改委(1996)16 号文的有关规定,对照《公 委(1996)16 号文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 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
记 手 续 。 公 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记 手 续 。 公 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100001322058845。 913100001322058845。
新增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
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
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
件。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
围是:药品零售,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 围是:药品零售,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个人卫生用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 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日用百货 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一类医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酒 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经营,餐饮服务,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 类医疗器械租赁,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零售,家具销售,卫生洁具销售,眼镜销 品销售,酒类经营,餐饮服务,厨具卫具售(不含隐形眼镜),食品经营(销售预包 及日用杂品零售,家具销售,卫生洁具销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出 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食品销售,版物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制作, 出版物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制广告设计、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健康咨 作,广告设计、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健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生活美容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品),生活美容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动)。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程的规定,收购回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
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
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
股份。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六)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十七) 公司发生的本章程第一百一 股计划;
十一条所述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 (十七) 公司发生的本章程第一百一
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 十一条所述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助、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
议; 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交股东大会审议;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对值计算。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
对值计算。
新增“(十八)公司发生“财务资助”
交易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2、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
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3、最近 12 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
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4、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情形。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
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