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3 证券简称:第一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1-020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做出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决定》(黄府征【2020】14 号),公司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北京西路 140 号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北京西路 140 号征收房屋系为我司产权房(产证号:沪房地黄字(2012)第 003151 号),产证建筑面积 67.23 平方米(底层),用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开设药房。本次房屋征收单位为“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上海市黄浦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房屋评估单位为“上海信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经多次协商,目前已就征收补偿事宜基本达成一致,公司拟与房屋征收单位、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黄浦区新闸路地块(二期)旧城区改建项目(企事业单位)结算单》(以下简称“补偿协议”)。
根据补偿协议,公司可获得该处房屋的征收补偿款合计为 9,343,254.87 元,支付
日期为协议生效后,公司搬离原址 90 日内。
上述事项已经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负责协议的签署等具体事宜。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黄浦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1)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屋坐落于北京西路 140 号,房屋类型店铺,
房屋性质产权,房屋用途非居店铺;
(2)被征收房屋经上海信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
(3)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获得补偿人民币9,343,254.87 元;
(4)征收补偿款的支付日期为协议生效后,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搬离原址90 日内;
(5)协议生效: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地块适用征询制,在规定的签约期内(含签约附加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 80%,本协议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征收房屋北京西路140号曾用于子公司开设药房,子公司后续将另外选址经营,对子公司业务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征收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预计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补偿协议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签署。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黄浦区新闸路地块(二期)旧城
区改建项目(企事业单位)结算单》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