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3 证券简称:第一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0-009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全国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上市银行。
现金管理金额:将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9,000 万元(含 19,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此次《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已经 2020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
下,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资金状况,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原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9,000 万元(含 19,000 万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临 2020-001)。
公司本次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额度增加至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产品种类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等。
购买的产品范围限于:央行发行的国债、货币产品,商业银行发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银行票据类产品、其他较稳健和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等。上述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且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五)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实施方式
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金额、期间、选择委托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一年期满时止。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鉴于现金管理的产品分为保本型和非保本型,虽然公司会采取适当措施控制风险,但公司进行的现金管理仍然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产品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购买的产品实际收益不可预期,非保本产品还存在本金部分损失的风险;
3.购买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协议约定,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金融机构的选择上,公司将选择抗风险能力强、信誉高的商业银行;在产品的选择上,尽可能选择相对低风险的产品,同时在购买每单产品前,需要充分了解拟购买产品的情况。对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进行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并按内控及授权要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三、预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预计未来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为控制风险,购买的产品范围限于:央行发行的国债、货币产品,商业银行发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银行票据类产品、其他较稳健和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等。
公司对产品将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资金到期收回。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事项为公司拟在未来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预计,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的受托方。公司为防范市场、流动性、信用、操作、法律、内部控制等风险,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公司严格选择产品的受托人,主要为全国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上市银行。
公司预计购买的产品的受托方、最终资金使用方等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年12月31日
(未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94,387,398.18 1,079,466,351.75
负债总额 482,176,617.75 409,898,304.42
净资产 712,210,780.43 669,568,047.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05,203,464.54 662,560,731.44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1-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943,630.16 42,793,435.99
(二)现金管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授权的最高额度人民币3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67.59%。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日常通过“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此次《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已
经 2020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
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根据会议议
程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议案:赞成 9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
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根据会议议
程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议案:赞成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性产品,决议有效期不超过 12 个月,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目的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通过该项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结构性存款 10,000 - - 10,000
2 结构性存款 9,000 - - 9,000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