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九三年度(含九二年下半年)分红派息预案的如下:
一、九三年度(含九二年下半年)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送4股,社会法人股和个人股每10股另派现金2.80元(含税)。
根据九三年十一月五日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九二年下半年股息分配:社会法人股和个人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因国有法人投已按原定分配方案分配红利,故本次有再分配红利。九三年度分配方案为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个人股均按每10股送4股进行分配。
二、第三届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待定。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公告,并将此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黄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