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 2021-019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收到部分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房屋征收部门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及征收实施单位南门街道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签署《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被征收房屋为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祖关山路 6 号的房屋。
本次征收补偿资金合计为 15,660,349 元。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收到部分征收补偿资金 8,643,944 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根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海政发【2020】47 号房屋征收决定,公司所属的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祖关山路 6 号房屋列入竹木市场地块项目(一期)征收范围。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公司选择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并与房屋征收部门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及征收实施单位南门街道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签署《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征收补偿资金合计为 15,660,349 元。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已收到部分征收补偿资金 8,643,944 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资产处置的权限在授权公司总经理的权限范围内。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房屋征收部门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及征收实施单位南门街道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签署了《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一) 征收房屋概况
本次征收的房屋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祖关山路 6 号,建筑面积 557.3 平方米,
土地面积 1923.5 平方米。该房屋性质为工业用房。
(二) 征收补偿款
征收补偿资金包括房屋评估金额、货币补偿补助、一次性搬迁和临时安置费、停业停产损失补偿费、重大设施搬迁损失补偿费等,合计金额为 15,660,349 元。
(三) 补偿款支付方式
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支付公司首期征收补偿资金。公司保证在规定时限内搬迁并腾空房屋。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在公司腾空房屋并经其或征收实施单位验收后 15 日内支付补偿资金余额。
如公司在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征收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前搬迁、腾空房屋移交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或征收实施单位,并经验收确认后,可按被征收房屋评估金额的 5%给予签约搬迁奖励费。
(四) 违约责任
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征收补偿资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未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公司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搬迁腾空房屋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已领取补偿资金每日万分之一向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支付违约金。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征收的房屋系公司用于出租使用,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因征收事项尚涉及与承租户协商搬迁补偿事宜,对公司的影响待房屋征收事宜取得实质性进展后方可确定,目前尚难以准确评估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