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829)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4点00分
会议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418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朱卫东
会议议程: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读会议议程及须知;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00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郭丹
3.00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尹世炜
3.02 彭程
三、股东代表发言或询问;(若有)
四、对有关询问进行回答;(若有)
五、大会对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六、宣读会议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名;
九、会议闭幕。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大会秘书处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相关会务工作。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不相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身份证及/或公司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书等)于2023年12月25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对任何干扰股东大会召开或侵犯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送有关部门查处。
五、大会将安排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自由发言。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应在2023年12月25日14:00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说明发言内容。由大会秘书处集中交大会主席团安排发言。每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发言不得超过3分钟,发言总时间限制在30分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大会秘书处登记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不得发言。
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
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大会秘书处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议案一: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提高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议案二: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哈书菊女士辞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郭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通过,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丹,女,1970 年 5 月生,法学博士、教授、律师。曾任哈尔滨
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法律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学部社会科学学院法律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郭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违规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议案三: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公司 74.82%股份的股东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案为《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尹世炜先生、彭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尹世炜,男,1975 年生,硕士学位,曾任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兼城投学院常务副院长,哈尔滨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目前,尹世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违规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彭程,男,1975 年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华润医疗集团法律事务部高级总监;中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现任中信资本健康产业董事,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监。
截至目前,彭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违规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郭丹
3.00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尹世炜
3.02 彭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