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 2023-005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 月27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2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计师 1,27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13 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
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姜韬,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签字会计师:张彦军,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奚大伟,注册会计师,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91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 21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该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该所的独立性、专业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财务决算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我们认真全面的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信息、项目成员基本信息、审计收费等情况。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该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为
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财务决算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