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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29 沪市 人民同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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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29: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6

600829: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 2022-010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33,605.8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13,360.59 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920,245.29 元,加上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1,066,826,923.33元,减去本年提取应付股利 69,586,631.64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99,160,536.98 元。

  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

  二、2021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的医药流通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受行业业务特点
影响,企业需要大量稳定的资金以满足下游客户与上游供应商的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及存货周转对资金的需求。近年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改革、“双通道”等政策实施,对医药行业产生较大影响,行业进入重要转折期,受疫情及行业政策等多方因素影响,医药批发行业增速放缓,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行业毛利率受到挤压。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正处于扩张发展的关键时期,处于业务拓展、产业链延伸的重要转折期。公司的主要业务集中在医药批发业务,2021 年批发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84.37%。近年来公司业务拓展,医院纯销占比持续上升,同时医疗机构回款周期普遍较长,对公司资金形成较大占用,目前公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较大,财务费用上升。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729.62
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23,300.42 万元,财务费用 5,010.48万元,较同期增长 66.53%。根据 2022 年公司经营计划,公司将加快新品引进速度,加速分子公设立及零售门店布局等,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及业务拓展,保证偿债能力,公司需预留一定的资金用于偿还借款和经营周转,2022 年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四)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1.公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公司是黑龙江省知名的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主要经营医药批发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及提供医疗服务。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6.36%,其中公司核心业务医药
批发业务同比增加 12.48 亿元,同比增长 18.88%,因销售规模增长及区域内医院回款周期延长影响,赊销客户的应收账款相应增加,同时带量采购政策影响,供应商的付款节奏加快,延长了公司现金循环周期,增加经营资金需求。

  2.深入规划零售门店布局。2022 年,公司计划新开门店 50 家,
提高市场销售份额占比;打造 5 类特色样板店,持续发力 DTP 药房、院边店,提高药店专业化水平和盈利能力。

  3.持续完善商业布局、拓展医疗器械业务。2022 年,公司深耕龙江商业市场,以黑河、牡丹江、齐齐哈尔等地为重点,搭建省内商业网络平台。全面参与医疗器械集采招标,持续进行医疗器械业务的渠道开发和品种拓展,细化黑龙江省内商业布局,寻求新的业务增长。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具体用途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以及业务拓展,公司注重经营利润在经营发展与回报股东之间的合理平衡,公司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以便今后更好地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将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是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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