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02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法人部分国有股权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实际控制法人国有股权划转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的基本情况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法人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浩兰生集团”)转发的《关于划转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部分国有资本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国资委产权[2020]463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资委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20]3号)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经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将上海市国资委持有的东浩兰生集团10%的国有股权(国有资本)一次性划转给上海市财政局持有,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以东浩兰生集团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为依据。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本次国有股权划转所涉及后续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