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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25:新华传媒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0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9-004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4月19日在上海市威海路755号上海报业大厦2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董事程峰先生、吴晓晖先生和李爽女士、独立董事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因工作原因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启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暨2019年度工作计划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6)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7)

    五、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暨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2018年末总股本1,044,887,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448,878.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4人,其中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启伟、程峰、吴晓晖、李翔和李爽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关于2019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8)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8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民币250万元(含财务报告审计190万元和内控审计60万元)作为其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报酬。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19年度的审计报酬。

  详情请见《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高管人员考核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股东大会将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四、六(仅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七、八、十和十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第八项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11)。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