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 股 600822 编号:临 2020-022
物贸 B 股 B 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
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部分无偿划转后,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 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 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20〕3 号)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经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将市国资委持有的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10%的国有股权(国有资本)一次性划
转给市财政局持有,此次国有股权划转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前,上海市国资委持有百联集团 100%股权,百联集团持有公司 48.1%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股权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48.1%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上海市国资委持有百联集团 90%股权,上海市财政局持有百联集团 10%股权,百联集团持有公司 48.1%股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股权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90% 10%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48.1%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无偿划转所涉及后续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