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4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0号)核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起开始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0,906,95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5.85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696,305,657.5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后的金额
2,674,131,517.90 元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存入发行人在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
行的 12000100000000000111 银行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对审验,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157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6,305,657.50 元,
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金额 2,674,131,517.90 元,自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后,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使用募集资金账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收支原因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账户到位金额 2,674,131,517.90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0,074,617.62
减:发行相关费用 1,724,282.59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610,682,857.29
减: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85,405,137.00
减: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84,407,235.31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1,986,623.3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2022 年 11 月 23 日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
的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安县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贵港南晶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分别指定以下账户为募集资金专户,以便于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相关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 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 12000100000000000111
公司 0.00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来 9550880216222900582
司 广营支行 10,992.01
公安县君能新能源有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91140078801500002471
限公司 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0.00
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 65100100000000000065
有限公司 区分行 1,098,585.05
贵港南晶太阳能发电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 64100100000000000039
有限公司 分行 877,046.27
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77010122001629087
限公司 行 0.00
合计 / / 1,986,623.33
注: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账户已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注销,账户余额
20,443.39 元转入公司基本户补充流动资金;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账户已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注销,账户余额 40,834.70 元转入公司基本户补充流动资金;公安县君能新
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账户已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注销,账户余额
145.47 元转入公司基本户补充流动资金。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85,768.9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
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披露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截至 2022 年 12 月 07 日,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85,768.96 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金额
1 贵港市港南桥圩镇 200MWp 农光储互补平价 贵港南晶太阳能发 16,286.06
上网光伏发电复合项目 电有限公司
2 君能新能源公安县狮子口镇 100MWp 渔光互 公安县君能新能源 27,167.71
补光伏发电项目 有限公司
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利市黄歇口镇 湖北昌昊新能源科
3 马嘶湖渔场(西片)1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 技有限公司 23,145.67
站项目
4 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石首市团山寺镇 湖北开奥光伏发电 19,014.52
7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有限公司
5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专项法律服务费及审计费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 155.00
限公司
合 计 85,768.96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相关款项支付方式、进度情况,结合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5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 4 亿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