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5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低风险
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投资、滚动
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
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一般情
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投资品种仍可能面临市场波动风险、宏
观政策变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
而导致的相关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并表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2024 年度公司计划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50,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
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且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及合格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购买金额及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并由经营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意见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正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投资品种仍可能面临市场波动风险、宏观政策变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而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后)
资产总额 3,193,266.02 3,269,492.26
负债总额 2,253,861.93 2,386,768.75
资产净额 939,404.09 882,723.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15,526.82 304,543.85
净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0.58%,主要负债均为中长期
项目贷款;期末理财余额 8,994 万元,占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金额比例为23.56%。公司根据对于货币资金及现金流量的全年预测,做出 2024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预计,不存在负有大额流动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