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3-055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3 年半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516,680,905.28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43,858,126.89 元。为回报广大股东,秉承长期现金分红的原则,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截至 2023年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997,263,45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9,726,345.30 元(含税),占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 38.6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