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1-113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减持计划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东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普罗”)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公
司总股本的 6.069013%减少至 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是珠海普罗实施其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
截至本公告日,珠海普罗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已减持超过 1%并已
过半。
2021 年 12 月 22 日,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珠海普罗告知函及其出具的《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将其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上村 187 号 4 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108 号 1201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比例减少(股份数量减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珠海普罗无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提高投资流动性需要,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披露的《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截至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全部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后续减持将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12 月 2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普罗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6,423,900 股,占金开新能总股本的1.069016%。具体权益变动明细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减持方式 变动日期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2021 年 9 月 22 日 800,000 0.052071%
珠海普罗中欧新 2021 年 9 月 23 日 3,300,000 0.214794%
能源股权投资合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24 日 560,000 0.036450%
伙企业(有限合 交易 2021 年 9 月 27 日 4,000,000 0.260356%
伙) 2021 年 9 月 28 日 6,703,000 0.436292%
2021 年 12 月 22 日 1,060,900 0.069053%
合计 16,423,900 1.069016%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珠海普罗仍持有公司股票 76,817,780 股,
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22 日总股本的 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
二、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说明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
(股) 来源
珠海普罗 5%以上股东 93,241,680 6.069013% 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取得
(二)大股东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珠海普罗在计划减持区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了16,423,9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9016%,减持的股份数已超过 1%。
股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 减持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 当前持
东 (股) 例 持 价格 数量 股比例
名 方 区间 (股)
称 式 (元
/
股)
珠 16,423,9 1.06901 2021/09/ 集 8.06 156,096,585 76,817,7 4.99999
海 00 6% 22 至 中 - .00 80 7%
普 2021/12/ 竞 10.1
罗 22 价 3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珠海普罗实施其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截至本公告日,珠海普罗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已减持过半。
上述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并于 12 月 1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正组织中介机构等相关方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和要求进行逐项落实,拟于 12 月 24 日之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减持主体将依法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相关减持计划。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珠海普罗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