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编号:2020-029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九楼小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 8 人,
实出席董事 8 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川先生主持。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8 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8 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度业务工作及财务决算报告;
8 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 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 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 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8 位董事一致同意此预案,3 位独立董事已出具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一)。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告2020-031);
8 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3 位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二)。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 2020-032);
8 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十、审议并通过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报告暨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年审工作的评价报告;
8 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附件一: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7 日,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实现净利润-2.28 亿元,结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详细审阅了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罗鸿铭
李 雯
张 萱
2020 年 4 月 27 日
附件二: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和应有的履职能力,在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 罗鸿铭
李 雯
张 萱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