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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9 沪市 耀皮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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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皮玻璃:耀皮玻璃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2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增持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建材”)的全资子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海建”)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耀皮玻璃 B 股股
      份 232,444 股,增持均价 0.37 美元/股,增持总金额
      86,572.22 美元(不含税费)。

      后续增持计划:香港海建拟自首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耀皮
      玻璃 B 股股份,增持股数不低于 100 万股,不超过 200 万股
      (含首次增持股数)。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
      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
      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收到香港海建发来的《关于增持上海
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建材的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建材持有耀皮玻璃A股股份297,625,385股,占耀皮玻璃总股本的比例为31.8344%,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海建持有耀皮玻璃B股股份6,826,171股,占耀皮玻璃总股本的比例为0.7301%,上海建材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海建合计持有耀皮玻璃A+B股股份304,451,556股,占耀皮玻璃总股本的比例为32.5646%。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增持情况:

  香港海建于2023年11月20日发出增持耀皮玻璃B股股份计划的通知,拟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的12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耀皮玻璃B股股份不超过280万美元。2023年11月17日至2024年11月16日,香港海建累计增持耀皮玻璃B股股份3,225,100股,占耀皮玻璃总股本的比例为0.3450%,增持金额840,345.44美元(不含税费)。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本次增持股东为香港海建,于2024年12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B股股份(证券简称:耀皮B股,证券代码:900918)232,444股,占耀皮玻璃总股本的比例为0.0249%,增持均价0.37美元/股,增持总金额86,572.22美元(不含税费)。

  (二)本次增持后,香港海建持有耀皮玻璃B股股份7,058,615股,占耀皮玻璃总股本的比例为0.7550%,上海建材集团及香港海建合计持有耀皮玻璃A+B股 304,684,000股,占耀皮玻璃总股本的比例为
32.5894%。

  三、后续增持计划

  (一)拟增持主体名称: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

  (二)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三)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耀皮玻璃B股股份。

  (四)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100万股,不超过200万股(含首次增持股数)。

  (五)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首次增持之日(即2024年12月10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因遇窗口期、停牌等无法交易事项,实施期限顺延。

  (六)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香港海建自有合法资金。

  (七)香港海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八)上海建材及香港海建承诺,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耀皮玻璃总股本的2%。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
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香港海建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