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1 元(含税)人民币。
A 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1 元(含税)人民币,B 股股
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相当于 0.031 元(含税)人民币的等额美元。
如果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中期现
金分红安排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为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及时与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价值,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结合公司当期实际情况,在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
合理决定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自身经营模式、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决定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 2024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6,261,467.81 元人民币,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739,184,721.58
元人民币,扣除 2023 年度现金分红 4,674,580.35 元人民币,2024 年
1-9月实际可分配利润830,771,609.04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决定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盘后总股本 934,916,069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1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8,982,398.14 元(含税),占 2024 年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11%。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完成。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为依据,并结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要求而制定;有利于及时与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自身经营模式、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