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9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 2019-043
900918 耀皮 B 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皮玻
璃”或“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披露了《关于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
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8-047),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建材(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拟自上级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后的首
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18年12月13日-2019年12月12日),以自有资
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18,759,9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7%;本次增持的平
均价格上限为获批日之前40个交易日均价或获批当日收盘价较高者上浮20%。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建材集团于2018年12月13日首次增持之日至2019年12
月12日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
11,455,86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2253%,增持均价4.61元/股。本次增
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完成。
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建材集团《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通知》。现将有关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建材集团直接持有耀皮玻璃276,812,120股A股股份, 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耀皮B股3,601,071股B股股份,建材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A+B股股份280,413,1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9.9934%。
本次增持后,截至2019年12月12日,建材集团直接持有耀皮玻璃288,267,985
股A股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耀皮B股3,601,071股B股股份,建材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A+B股股份291,869,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1.218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建材集团决定进行本次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建材集团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8,759,900股,即不超过耀皮玻璃总股本的2.007%。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平均价格上限为获批日之前40个交易日均价或获批当日收盘价较高者上浮20%。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因本次增持股份计划需要取得上级国家出资企业的批准,且设定了平均价格上限,因此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首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2日)。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建材集团于2018年12月13日首次增持公司股份(详见2018年12月15日的公告编号为临2018-050号《关于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于2019年6月14日时间过半时披露了公告编号为临2019-027《关于控股股东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于2019年8月10日增持数量过半时披露了公告编号为临2019-029《关于控股股东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截至2019年12月12日,建材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增持耀皮玻璃A股11,455,865股份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253%,增持均价为4.61元/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完成。
截止本公告日,建材集团直接持有耀皮玻璃288,267,985股A股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耀皮B股3,601,071股B股股份,建材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A+B股股份291,869,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1.2187%。
四、法律意见
建材集团就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聘请了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增持相关法律问题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结论如下:
建材集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的情形;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的实施没有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建材集团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