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 2021-023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的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133,553.22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85,087,099.21 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508,709.92 元后,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98,882,742.23 元,2020 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75,461,131.52 元。由于投资高空风能发电项目需投入大量资金,根据公司章程按照惯例每三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并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按照公司章程目前每 3 个年度分红的安排,公司将于 2022 年进行 2019、2020、2021
年度的累计分红。为此建议本年度不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二、2020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34,397,436.23 元,同比增长 25.60%;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96,133,553.22 元,同比增加金额为 159,167,040.11 元。由于投资高空风能发电项目需投入大量资金,根据公司章程按惯例每三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并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按照公司章程
目前每 3 个年度分红的安排,公司将于 2022 年进行 2019、2020、2021 年度的累计分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十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
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该预案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和公司对股东的回报,保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