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 2021-018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让对外投资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路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路实业)拟以人民币 1068.67 万元
的价格向北京迅权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迅权)出让所持有的天津西权科技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天津西权)42.60%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将中路实业持有的天津西权 42.60%股权以人民币 1068.67 万元的价格出让给北京迅权。
(二)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该项资产出售议案,全体董事均投同意票。
(三)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 交易对方介绍
(一)北京迅权基本情况(数据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公司名称:北京迅权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路 42 号院 1 号楼 5 层 50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Y27C1G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计算机系统服务;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孟潭女士持有 100%股权。
北京迅权股东孟潭女士为天津西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西权资料详见【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北京迅权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产权、业务、资产、其他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西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保航路 1 号航空产业支持中心 645AE142
执行事务合伙人:孟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F8058U
成立日期:2016 年 1 月 27 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产品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教育信息咨询;经贸信息咨询;文体信息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会展及礼仪服务;电脑图文设计;企业运营策划;市场调查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节目策划;文艺作品创作;翻译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商标及版权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前五大股东:上海中路实业有限公司(42.60%)、孟潭(9.67%)、周中华(8.90%)、杨爱民(6.60%)和顾珺(4.40%)。(数据来自天眼查)
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介绍:天津西权作为一个持股平台目前没有其他业务,其主要资产是持有北京梦知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梦知网)8.9593%的股权,孟潭女士为梦知网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中路实业另持有梦知网 7.6258%的股权。
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8.29 28.23
净资产 27.79 27.73
营业收入 0.00 0.00
(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简介:中路实业于 2016 年出资 150 万元受让其他股东持有的天津西权 42.60%
股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价值为 285 万元。
本公司持有的天津西权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根据梦知网上一轮融资估值 2.8 亿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
出让方:中路实业
受让方:北京迅权
2、转让标的:公司持有的天津西权 42.60%股权
3、转让价款:人民币 1068.67 万元
4、付款期限:受让方在合伙企业(即天津西权)办理相应工商变更手续之后的 10 个
工作日内付清。
5、违约责任:如受让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把上述转让金融全额支付到出让方指定账户内,每逾期一天,按照总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滞纳金。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促进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回笼资金并合理配置公司资产结构,推动公司高空风能发
电项目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出让所持有的天津西权全部股权。本次出售资产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资产结构优化和管理效率的进一步提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产生税前收益约为 783.67 万元。本次交易将会对公司 2021 年年
度业绩产生影响,最终收益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