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4-073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23.45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6,849,390股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536,239,38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62.39万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1.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同意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