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4-010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
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
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
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
务。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
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
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美玲,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2021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海丰瑶,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本公司 2023 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审计报告、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肖献敏,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57.00 万元(含税),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15.00 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72.00 万元(含税),系按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与 2022 年度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期内可根据公司需要提供其他具备资质的服务。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