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1-051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23 日、2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23 日、2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不存在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45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目标中包含“到 2025 年,除应急车辆外,全省公交车、巡游出租车以及城市建成区的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环卫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等要求,涉及本公司产品中的新能源环卫车辆,预计对新能源环卫车辆行业有一定积极影响,但竞争态势、市场占有率等存在不确定性,对行业内各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指导意见》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